您当前位置:首页专业人员北京
刘双
刘双

合伙人 | 北京


电话:+86 5228 7777

传真:+86 5228 7777

手机:+86 176 0169 3213

邮箱:liushuang@lantai.cn

领域:争议解决、刑事、商事合规


  • 人员简介

刘双律师曾就职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侦支队,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与刑事侦查工作五年。这段公安侦查工作经历,赋予了其对刑事案件办案流程、证据标准及侦查思维的深刻理解,使其在证据调查、事实梳理及谈判策略上具备超越一般律师的视角与能力。在刑事辩护中,刘双律师善于从侦查视角切入案件,精准把握证据链条的薄弱环节,为客户制定切实有效的辩护策略。刘双律师精通刑事辩护,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经办的众多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不批捕、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


刘双律师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及法学、心理学双学士学位。结合其公安经侦工作经验,使其在处理涉及财务数据审查、经济往来梳理的复杂商事纠纷时,具备独特的专业优势。其执业领域深度聚焦于复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处理需要“法律论证、商业谈判与事实调查”多线并进的疑难案件。


刘双律师的业务领域涵盖: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企业及高管刑事合规、经济犯罪预防和合规、诉讼争议解决。


刘双律师工作勤勉负责,对经手的每一项业务均要求精益求精、恪尽职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办案成果,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肯定与嘉许。

 

教育背景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法学及心理学双学士

 

工作经历

· 公安,海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2012-2017 
· 律师,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2017-2019
· 律师,北京俊理律师事务所,2019-2021
· 律所合伙人,北京葆涵律师事务所,2021-2024
· 律所合伙人,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2024-至今

 

代表业绩

(一)刑事辩护类典型案例
· 孙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无罪
· 董某某等多人 套路贷犯罪    二审发回重审并改判
· 刘某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不起诉
· 王某等诈骗二审  二审发回重审并改判
· 刘某某 非法经营罪  缓刑
· 方某某  职务侵占罪  不批捕
· 邹某某 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不批捕
· 袁某某 侵犯著作权罪  不批捕
· 徐谋诈骗罪  不批捕
· 孟某某 传播淫秽物品罪  不批捕
· 张某强制猥亵罪  不批捕
· 张某某串通投标罪  不批捕
· 程某某故意伤害罪  不批捕
· 段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不批捕

· 蒋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内幕交易、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轻判
· 周某某等组织卖淫罪   轻判
· 张某诈骗罪  轻判
· 骆某某盗窃罪  轻判
· 李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轻判
· 徐某某合同诈骗罪 报案

(二)民商事诉讼类典型案例
· 北京凤凰中影传媒有限公司执行、执行异议等案件
· 北京炎黄盛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 北京楷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北京方悦信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浩然坤元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北京翠婷清秀国际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北京多音科技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
· 北京卓诚恒信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案、追偿权纠纷案
· 北京枞兴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张某某遗嘱继承纠纷案
· 王某某等析产、法定继承纠纷案
· 邓某离婚纠纷案
· 唐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 李某某人格权侵权案
· 丛某某确认合同无效案
· 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 张某某房屋买卖纠纷案
· 庄某某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主要论著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时,“财产不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间点应如何认定》,益阳广播电视网,2023
· 《以物抵债的效力分析》,SCI论文网,2019
· 《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律师在场制度发展浅析》,SCI论文网,2018


社会活动与成员资格

· 北京市律师协会智库小组专业委员会委员

· 第12届北京律协重大复杂案件研究组委员

· 北京交通大学 法学院 讲师

 

工作语言

·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