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国有能源企业担任法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对外诉讼、对内合规,后参与某知名外企上市公司专项刑事风险防控及业务合规项目,积累了大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律师执业以来参与、主办过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部分案件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二审法院改判,取得较好辩护效果。深入研究理论知识,在国家级、上海市等期刊及律所平台发表多篇学术文章。
代表业绩
· 上海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审查起诉阶段决定不起诉
· 卢某骗取贷款案——涉案金额7亿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周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审查起诉阶段撤销案件
· 唐某某删帖类非法经营案——判三缓三
· 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三缓三
· 胡某盗窃案——历经四审,宣判无罪
· 王某非法经营案——柴油类,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 “证大系”顾某非法集资案——判三缓三
· 公安部督办刘某职务侵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 朱某某诈骗案——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 杨某职务侵占、诈骗案——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 陈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 包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税金额290万降到30余万,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