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禄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社会声望,代理过多起全国和地方有影响的金融案件;积极投身普法工作,在六五普法和八五普法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与高校法学院合作,重视青年法学人才的培养;积极奉献爱心,慷慨解囊,助力扶贫。积极参与和带动律师行业的发展,维护律师执业权益鼓与呼,是一位讲政治、专业精、富有正义感和爱心的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 法学学士,南开大学
· 文学硕士,澳大利亚Flinders大学
· 法学硕士,天津大学
工作经历
· 高级合伙人,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兰台(天津)律师事务所,2021.3-至今
社会活动与成员资格
· 现为天津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 天津政府法制智库专家
· 天津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人才智库成员
· 天津市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
· 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民盟市委会委员、民盟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民盟天津市委会经济管理总支委员会主委、民盟天津市委会社法委副主任
· 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天津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第七届天津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律所建设与指导专门委员会主任;第八届天津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利专门委员会主任
· 天津、长沙、哈尔滨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天津市慈善协会理事
代表业绩
· 连续两届入选天津政府法治智库,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主要包括:天津市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天津市南开区区委、南开区人民政府、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天津市南开区退役军人管理局、南开区人社局;邮政集团天津分公司、邮储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滨海农村银行、中医一附属医院、天津代谢病医院等。
· 长期为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部分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部分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部分支行、天津滨海农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支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荣誉奖项
国家级荣誉
· 2016年5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 2016年,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 2019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 2020年12月,被民盟中央评为“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 2021年6月,被民盟中央评为“民盟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天津市荣誉
· 2016年5月,被民盟天津市委会授予“民盟天津市委会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 2017年11月,被民盟天津市委会授予“民盟天津市委员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 2019年11月,被民盟天津市委会授予“民盟天津市委员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2020年7月,被中共天津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律师行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
· 2020年12月,被中国民主同盟天津市委员会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最美奋斗者”称号
工作语言
·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