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一)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发布日期:
2022-06-30

一、提炼诉前企业刑事合规与诉中企业刑事合规实务操作流程的共性

在谈诉前企业刑事合规与诉中企业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前,我们有必要先厘清诉前企业刑事合规与诉中企业刑事合规的实务操作流程。笔者根据目前一系列改革方案和相关文件,结合亲自参与的项目经验,对诉前企业刑事合规与诉中企业刑事合规的流程[1](简要)归纳如下。

(一)诉前企业刑事合规简要流程

目前,对于诉前企业刑事合规尚无相关规定。但是,2021年5月13日,最高检调研组赴张家港调研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时,张家港市检察院明确提出,该院已将涉案企业之前的合规体系建设情况、企业责任人合规表现等纳入是否起诉和量刑建议考量情节,探索将合规建设从企业涉嫌犯罪“事后合规”向“事前合规”推进。这也意味着,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不仅关注涉罪后的纠错整改,也同样关注涉罪前的日常合规治理机制构建、执行情况等具有预防性的合规建设。

在诉前企业刑事合规流程尚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笔者结合此前办理某在线教育机构事前刑事合规项目的经验,对诉前企业刑事合规的流程归纳如下:

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一)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其中,第一阶段,即企业事前刑事合规准备阶段:需要预测企业突出风险,使合规更具有针对性;制定专门的刑事合规专项方案;

第二阶段为企业事前刑事合规尽职调查阶段:在刑事合规专项工作方案形成后,需严格依照工作方案展开尽职调查;

第三阶段是企业事前刑事合规法律风险评估、反馈阶段,结合前期企业事前刑事合规尽职调查阶段的书面资料审核、现场访谈、现场考察等结果,在全面了解客户企业的具体情况后,专项律师团队对企业风险进行梳理和评估。对识别出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风险发生的原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后果进行研判,并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此阶段除了对企业事前刑事合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外,还需要出具刑事合规法律风险合规报告。

第四阶段是企业事前刑事合规法律风险整改阶段,在出具刑事法律风险合规报告后,专项律师团队向企业领导层就刑事合规成果进行汇报和反馈的同时,针对客户目前存在的法律风险,逐一与企业领导层分析,并与企业领导层交流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和建议,帮助企业确立未来合规的重点,协助企业建立并完善刑事合规治理制度。

(二)诉中企业刑事合规简要流程

根据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2022年4月29日九部委发布的《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结合对最高检发布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的分析与梳理以及笔者参与的合规不起诉项目所积累的实务经验,诉中企业刑事合规简要流程如下:

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一)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第一阶段:检察院对企业进行合规审查[2]阶段: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并及时征询涉案企业、个人的意见。此外,涉案企业、个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提出适用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因此,检察院进行企业合规审查包括依职权审查与依企业申请审查两种;

第二阶段:启动第三方机制阶段:检察院审查认为涉企犯罪案件符合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的,可以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涉案企业类型,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阶段:制定合规计划、提交合规承诺阶段:在此阶段,涉案企业根据第三方组织的要求而提交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司法实践中,多个地区检察机关要求涉案企业提交书面合规承诺书,并明确合规计划的承诺完成时限,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案企业承诺履行的期限,确定合规考察期限。在此阶段,根据八部委最新发布的《2022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涉案企业合规建设领导小组应当在全面分析研判企业合规风险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合规建设指引,研究制定专项合规计划和内部规章制度。而研判企业合规风险最有效的方法是进行企业合规尽职调查,在合规尽调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的法条要求来逐条对照其经营模式,纸面合规是实质合规的基础,在纸面合规后深入研判实质合规,从而全面深入对刑事合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才可有的放矢的制定出可行性、有效性、全面性兼备的专项合规计划。

第四阶段:合规计划执行阶段:在此阶段,涉案企业按照合规计划进行合规整改,定期或者不定期接受第三方组织对合规计划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如第三方组织有要求,涉案企业需定期书面报告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抄送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

第五阶段:合规计划执行全面评估考核阶段:在此阶段,在合规考察期届满后,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并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报送负责选任第三方组织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

第六阶段:检察院处理阶段:在此阶段,人民检察院结合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定期书面报告等合规材料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必要时提出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

综上所述,比较诉前企业刑事合规与诉中企业刑事合规的实务流程可知,诉前企业刑事合规和诉中刑事合规有共性之处,在开展刑事合规尽职调查、刑事合规法律风险评估和排查、制定并实施整改计划等方面大体上是相通的,是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下面将对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进行逐一阐述。

二、刑事合规实务操作共性一——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一、不做调查没有发言权。二,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

如前所述,我们提炼出诉前企业刑事合规与诉中企业刑事合规的共性之一是刑事合规尽职调查。刑事合规尽职调查与我们常见的非诉中投资并购中开展的尽职调查有什么不一样呢,作为非诉律师倍感亲切的Due  Dligence运用到刑事合规中,摇身一变为“刑事合规尽职调查”,那么它与我们所普遍认知的尽职调查有什么不一样,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是什么?如何做好刑事合规尽职调查?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的结果如何运用?在本部分笔者将结合理论与参与诉前、诉中企业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的实践经验试图分享上述问题,与读者一起探索和揭秘。

(一)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是什么?

想要理解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的概念,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什么是“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1933年证券法》,当时并没有直接使用“Due  Dligence”的概念,而是在第11条“虚假注册的民事法律责任”,以及第12条“与招股章程和通讯相关的法律责任”中,规定了证券经纪和交易商的“尽职抗辩”。根据该等规定,如果其未进行尽职调查,则有可能对投资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在国内,法律尽职调查最早出现于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其中第5条首次明确了,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此后,证监会又相继发布了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规范性文件,中华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也陆续颁布了律师从事并购业务、改造业务的指引。这些规范性文件,对尽职调查的原则和程度要求,有了更为清晰的描述。陈瑞华教授在《企业合规基本理论(第三版)》中提出:“从企业合规的角度来讲,尽职调查是指企业在进行投资、开展并购、发展客户以及寻求第三方合作伙伴时,为全面了解客户、被投资并购方以及合作伙伴的背景、经营情况、业务性质、企业规模、违法违规经历、接受处罚的情况,减少和控制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所进行的专门性调查活动。”因此,通俗意义来讲,尽职调查是企业或个人在与另一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或采取必要的商业行为之前,通常被期望实施的调查行为。其本质是较为快速且深入地了解相对方的一个手段、途径,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明智的决策,提高决策者所获取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从客户的角度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从律师的角度构建非诉业务执业风险的防线,以供决策者利用该等信息,考虑案头的商业决定及其相关的成本、效益和潜在风险。

基于此,可以推知,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是尽职调查手段在刑事合规领域的运用。涉案企业一旦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开展合规整改工作,便需要研读检察院所出具的检察建议书(如有),明确合规整改方向,进行刑事合规尽职调查,即使企业尚未涉案,但准备开展事前刑事合规项目的,亦需要开展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无论是诉中企业刑事合规还是诉前企业刑事合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此时的主要作用在于获取企业或个人涉刑或尚未涉刑背景下与合规整改相关的信息,目的则是识别出合规风险源,以作为合规整改的基础。另一方面,作为律师的我们在整改工作中将比往常更关注自身执业风险。尽职调查手段基于其本身的特性,会留下大量的书面底稿作为我们工作推进的判断基础和佐证,很大程度可以帮助降低我们在刑事合规整改工作中的执业风险。

(二)如何做好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在明确了“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是什么”的问题后,我们从这里启航,开启一个全新的探险时代。刑事合规尽职调查从概念谈到操作,刑事合规尽调的探险从此刻开始。

下图为通用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图[3]。

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一)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1.刑事合规尽职调查前要做哪些准备?

(1)了解客户企业所处行业,预测企业刑事风险

尽调前,虽还不能对客户企业进行核查,但通过公司名称我们可以了解我们的客户。在起草刑事合规尽调清单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客户所处的行业,对客户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到尽量熟悉,只有对客户企业、客户所处的行业、业务模式等有充分的认知,才有助于我们初步预测企业的刑事风险,为后续草拟与企业契合度高的刑事合规尽调清单做准备。那么如何了解我们的客户企业,从而预测企业的刑事风险呢?笔者结合项目经验,做出以下几种方式的分析。

一是了解你的客户的基本情况,研究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在刑事合规尽调清单起草前,可以对客户企业所处行业做一定的研究。利用企查查、天眼查、巨潮资讯网(如果企业是上市公司)等途径了解企业的基础信息,着重掌握企业的所属行业、监管机构、业务范围、经营体量等方面的信息。同时,通过检索企业所属行业、所开展业务的相关监管法规及行业规定,了解企业行业或商业惯例等等方式,方便后续与企业经营者的沟通。

二是要听企业经营者介绍。企业经营者对其企业状况了解最为全面,因此他对风险的体会最为深刻。在开展刑事合规尽职调查工作之前,一定要听公司领导关于其担心的问题的介绍,了解企业及企业所处行业近期受到的监管调查、执法处罚、刑事立案侦查等情况,但是企业经营者一方面并不专业,另一方面“身在此山中”,对问题的分析和把握不一定准确,需要通过别的渠道予以分析、对照。

三是要了解企业经营的模式和业态、规模大小,了解公司经营的重点环节,以此来预测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比如我们对一家在线教育机构进行合规中,经过了解得知,该行业销售部门在公司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其突出问题是向客户夸大、虚假宣传,以提高业绩甚至骗取财物。学员对此反响强烈,投诉乃至报案时有发生。因此诈骗类犯罪、虚假广告犯罪较为常见,此外,由于这类企业掌握大量学员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常有发生。

四要从类案检索中分析风险。每个行业每个领域存在风险都有其特点特性,因此我们在开展工作前,做类似企业犯罪案件的检索,分析常见的犯罪、发生犯罪的环节和原因,这对于起草刑事合规尽调清单、明确合规重点,分析原因和提出合规建议都有重要意义。比如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刑事风险的排查中,兰台通过类案检索,发现在信贷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潜在的被害人,可能遭受的犯罪侵害至少有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同时,作为可能的被告人,商业银行或其从业人员可能面对的刑事指控至少有违法发放贷款罪。又如在商业银行储蓄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潜在的被害人,商业银行可能遭受的犯罪侵害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同时,作为可能的被告人,商业银行或其从业人员可能面对的刑事指控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2)草拟刑事合规尽调清单

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清单是和客户企业打交道的开始,刑事合规尽调清单往往汇集了需要客户企业整理提供的刑事合规文件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客户企业所属的行业、业务类型、风险点的不同,刑事合规尽调清单往往有较大的差别。可能较少、也可能较多,一般而言,相较于投资、并购等活动中的尽调文件清单模板,刑事合规尽调清单形成清单模板的难度较大。而一份好的刑事合规尽调清单是给客户企业的“见面礼”,那么一份好的刑事合规尽调清单至少需要哪些因素,笔者认为好的尽调清单至少需要简洁、明晰、与客户企业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刑事风险具有高契合度。为了达到一份好的刑事合规尽调清单,我们具体如何进行草拟呢?

一是律师可以在过往刑事合规项目中积累模板,但是在开展具体的刑事合规工作,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拟开展的客户企业的类型调整清单结构。刑事合规材料清单一般包括公司基本信息和治理体系、组织结构、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等材料。需要尽可能删去已知的对客户企业不适用等问题。如,客户企业是一家互联网游戏企业,那么对判断是否涉嫌污染环境罪可能需要的环保项下的污染物排放、环保检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等内容就可删去。这个细节影响到客户企业收到清单和准备资料时的心态。

其次,要做的是结合前期我们“了解客户企业所处行业,预测企业突出刑事风险”的结果,有的放矢的要求企业提供重点部门、重点业务等相关材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刑事合规姓“刑”,所以刑事合规尽调资料收集时宜包含企业或相关人员出具的可能涉嫌的犯罪成因分析或者他们所担忧的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这样有助于我们在短时间内精确定位风险源,并与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精准交流。例如,对于一些电商销售平台,结合其行业特性及之前对于该行业刑事风险的预判,刑事合规材料清单中需要企业提供的制度则重点包括财务、人事、销售、货物质量、售后、客户信息管理和员工奖励惩处等制度,重点包括销售规范化制度体系。

此外,则是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清单除了列明所需文件或问题,还可在其后留出答复栏如下:[4]

刑事合规实务操作的共性——(一)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答复可回答“是否提供”、“未能提供的原因”、“提供的资料数量(份)”,这样后续核对尽调资料时,方便迅速了解资料收集情况,为出具补充清单打下基础。

2.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或者说方法是什么?

(1)常规尽职调查方法

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在尽职调查适用的较多的股权投资尽调、并购尽调、IPO尽调、新三板挂牌尽调等业务场景中,常规的尽职调查方法可以以是否“现场”为标准,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场尽职调查方法,一类是非现场尽职调查方法。

其中现场尽职调查方法包括:1.查验、核对原件;2.访谈核心人员;3.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相关机构或上下游企业;4.重要场地实地调查等。

非现场尽职调查方法包括:1.调取、审阅全套工商登记材料;2.审阅书面材料;3.通过公共渠道查询;4.通过电话或电邮咨询等。

(2)常见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方法

百变不离其宗,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的方法亦和常规的尽职调查方法大致相同,在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方法,最常见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方法包括:书面审查、现场访谈和现场考察。

首先,我们来了解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属于非现场尽职调查方法中的一种。根据刑事合规材料清单,核对企业所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核查是否存在遗漏和待补充材料,并同步组织团队律师对客户提供的刑事合规材料进行交叉审查,全面了解企业的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情况,着重排查客户可能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此外,在对刑事合规材料进行审阅的过程中,还应对可能涉及的其他民事、行政法律风险一并进行排查。

其次,是现场访谈。在对客户所提供的刑事合规材料进行全面和交叉审查后,基于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专项律师团队拟通过与企业高层、分管领导、重点部门负责人以及重点业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的形式,试图全面了解企业在经营中的实际情况从而排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

在现场访谈环节,一是需要通过草拟访谈计划,确定访谈的员工名单、提前列明访谈提纲、访谈的重点问题等;二是按照访谈计划事先确定的员工名单,对从公司领导层到各部门主管、一线员工等逐个进行访谈,从而深入了解和记录企业目前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三是对每次访谈当场形成访谈记录,并将访谈记录打印出来供被访谈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访谈结束后组织律师对访谈记录进行二次审阅,核查在访谈记录中可能暴露的刑事法律风险及其他法律风险点。

此环节,最值得注意的莫过于对员工开展访谈的原因的确定、访谈提纲的设计以及访谈技巧的把握。访谈环节需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除企业领导规定的范围外,对相关人员是否以大合规或者融资尽职调查的名义开展工作,还是直接以刑事合规的名义开展,具体名义由公司领导确定,防止因员工错误认知事前刑事合规的目的而引起不必要的担忧。在实践中,有的企业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要求就是以刑事合规名义开展工作,有的企业则会要求尽量降低影响。

对于访谈提纲的设计,应紧密结合被访谈人的职位和负责的具体内容,根据前期审核企业刑事合规材料时所梳理的该部门可能涉及的风险,有针对性的列明访谈提纲,标注重点问题。

在开展访谈过程中需注意访谈策略方法,避免直接就发问关键问题。在对员工的访谈中尽量避免直接问“工作中有没有不符合规定、不正常或存在争议的情况”等这种问题,可增加若干其他问题,如“公司是否开展团建?在公司中幸福感如何?”等进行引入,避免相关被谈话人觉察谈话目的。在较为轻松的氛围中切入重要的问题,让其诚恳地回答问题,对于具体涉及风险的问题可建议对方作出详细的说明。

最后是现场考察。在现场访谈以后,专项律师团队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客户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一是前往客户企业办公场所,对企业的办公环境、组织结构、内部合规宣传和培训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和记录;二是查阅客户企业的对外官网,了解其对外官网页面内容,核查经营业务范围、对外宣传力度等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偏差等,如对在线教育机构的刑事合规专项中,律师团队将查阅其官网内容中的课程内容、价格、师资力量等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了解客户的对外宣传力度、实际经营内容等。又如在商业银行刑事合规项目中,律师团队会认真查阅商业银行对外的官网页面,了解银行官网页面中所提供的个人服务、公司服务、信用卡服务等板块所涵盖的具体业务内容,并与前期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访谈中所知悉的实际情况作深入对比,从而排查刑事风险。三是走访企业客户群体,听取客户对企业的反映和意见等。

3.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核查的重点在哪里?

在常规的尽职调查中,在尽调核查的重点上虽然依据项目差别很大,但总结归纳,每个项目都主要围绕股权、业务、财产、人员、合规五个方面展开,这是一家企业经营运作核心的五个基本面,以此作为着手点,即使不记得需要核查的小项,也不会遗漏大的核查范围。

其中股权部分包括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业务包括主营业务、重大资产变化及并购,财产包括主要资产、重大债权、债务及财务税务,人员包括创始股东、董监高(尤其管理团队);合规需要重点核查的包括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环保、产品质量以及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而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的核查重点除了上述常规尽职调查的重点外,需要紧密围绕企业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进行核查。如在对手握海量数据的互联网大数据企业进行诉前企业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企业对数据的收集、使用及提供三个阶段,以此阶段的所有行为判断企业的刑事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罪名。

4.动态和持续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

随着时间推移及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新的合规风险源随时可能出现。如果合规体系中未包括动态和持续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程序,那么合规体系很有可能因为无法适应新的变化而面临漏洞,从而部分丧失有效性。

设立定期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或者在特定情况发生时触发刑事合规尽职调查,以评估企业是否存在新的风险源,并相应更新合规体系。通常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企业宜通过尽调手段再评估合规风险:

1.企业出现新的或变更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2.企业组织结构或战略改变;

3.企业出现重大的外部变化,如金融经济环境、市场条件、债务和客户关系;

4.企业的合规义务发生改变;

5.企业发生并购、重组;

6.企业出现了不合规事件(即使是一个单一的不合规事件也可能构成针对情势和未遂事件的实质变化)。

结合了传统商业尽职调查及刑事案件分析梳理两方面工作内容的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服务于不同以往的尽调背景和目的,将成为律师可以发挥经验进行一定创新、探索的领域,也因其新兴性将成为新背景下律师展开刑事合规整改工作的重要工具,更进一步的,因其客观性和缜密性,将成为有效降低律师刑事合规整改执业风险的利器。

[1] 详细步骤和细节将在个性部分进行梳理,此处列出简要操作流程。

[2] 此处“合规审查”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并及时征询涉案企业、个人的意见。有别于《2022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中的涉案企业合规审查,该办法中的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指的是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对第三方组织的评估过程和结论进行审核。

[3] 该刑事合规流程图,结合了笔者的项目实务经验,并借鉴了冯清清《新律师进阶之路——非诉业务的思维与方法》P260:法律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

[4] 以下截图为笔者参与的某事前刑事合规项目尽调清单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