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以案说法 | 首例!40元伪造特种作业证复印件被判伪造国家机关公关证件罪 ——从一起刑事案例谈特种作业人员合规管理
发布日期:
2022-10-17

据应急管理部统计,我国现有约1500万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近年来每年约有200万人新取证进入特种作业岗位。近期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主管部门也在严厉打击涉特种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业。2022年7月28日,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数起关于“无证、持假证上岗和制售假特种作业证”的典型案例。其中,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该案是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以来首例入刑宣判的案件。为此,笔者以此案例为代表,分析涉及特种作业的合规风险,并提出合规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21年8月份,被告人刘某某带领四人,在某铜铝业公司除盐水制备系统工程(施工)中,建造钢结构。同年8月5日,被告人刘某某为应付山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对某铜铝业公司进行的执法检查,找到某广告图文设计店的业主被告人田某某,以每个10元的价格,让其伪造制作了四人的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后经临清市应急管理局证明,四人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田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据齐鲁壹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官方账号)2021年12月28日发文《临清两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获刑,系今年全国首例》称:在本案中,因伪造特种作业证复印件案以往无相关案例可借鉴,临清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全过程协调配合,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案件相关问题,认为刘某某虽然伪造的为特种作业证复印件,但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以及证件的公共信用,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达到了个人的犯罪目的,伪造特种作业证复印件的法益侵害性和伪造的特种作业证原件效果同等。

二、特种作业证的合规管理要点

在本案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特种作业证属于证件吗?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还有哪些合规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如何合规管理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

首先,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的执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证属于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资质的凭证。

其次,我国对特种作业人员有以下合规管理要求:

(一)上岗前需经培训且取得相应资格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五款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有明确的法定范围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附件《特种作业目录》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11个类别54个操作项目(工种)。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

1.培训范围和免培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2.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路径

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s://www.mem.gov.cn/),从“服务”中的“查询服务”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通过右方“机构查询”,或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服务”中的“机构查询”,查询就近的培训机构。

3.培训依据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等有关要求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各类培训时长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因操作项目不同,学时要求也不同。例如:高压电工作业,初训为154学时,其中安全知识82学时、实际操作72学时;登高架设作业,初训为100学时,其中安全知识40学时、实际操作60学时。复审一般要求不低于8学时(煤矿不少于24学时)。

5.复审时间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不含煤矿),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三、企业特种作业的合规管理建议

为持续提高公司对特种作业安全的管理和规范,保证生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合规管理,主要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或外包项目确定是否存在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工种;

二是前往应急管理部政务网站查验特种作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期,确保证件真实有效,如是外包项目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还需要在发包单位处备份,以备执法检查,同时发现超过有效期的证件,还需通知外包项目单位及时复审或更换特种作业人员;

三是按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定期按时参加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和证件审查,严厉禁止准入无证供应商、聘用无证或假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