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代表业绩:
· 特定光学外壳和组件及其下游产品商业秘密案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Optical Enclosur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案号337-TA-1274):代理唯一位中国被告。基于客户的领先研发实力和案件的综合法律和事实背景,确立了前期集中进行独立研发的主动抗辩策略,最终在立案后的3个月内以最低成本和最快速度为客户取得法律和商业上的全面胜利
· 特定敲击按摩设备专利案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Percussive Massage Device,调查案号337-TA-1206):代理8位知名中美企业被告方和介入方,部分客户是美国亚马逊电商领先卖家。本案是筋膜枪行业第一起美国337调查案,涉及美国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陈律师成功为客户获得了60多项不侵权认定,并通过不侵权抗辩、无效抗辩、发明者身份抗辩以及国内产业缺失抗辩等策略为客户争取到了满意的和解方案
· 特定加巴喷丁免疫测定试剂盒和试纸及其组成和方法专利案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Gabapentin Immunoassay Kits and Test Strip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Methods Therefor,调查案号337-TA-1239):代理美国公司原告,并负责对涉三家中国知名IVD企业被告(含两家中国上市企业)相关证据调查及和解谈判相关工作,目前针对前述被告的调查均分别以有利和解提前结案,针对其他被告的调查目前仍在进行中
· 特定儿童游戏床和折叠式婴儿车专利案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Playards and Strollers, 调查案号337-TA-1288):代理某安徽企业被告,目前已获ITC同意正式终止一项涉案专利的调查,目前案件仍在进行中
· 特定电池及其下游产品专利案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Batteri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案号337-TA-1244):代理1位广东企业庭外和解谈判,最终以有利于客户的方式退出美国337调查
· 美国337调查执行阶段应对有限排除令(LEO)(337-TA-1121):代理1家广东跨境电商。在LEO颁布后的第7个月,为美国337调查案非应诉方客户的产品在被拦截情况下提供解决方案,为客户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争取最大权益,包括在ITC申请建议性裁决和美国海关(CBP)174裁决
· 美国337调查执行阶段应对普遍排除令(GEO)(337-TA-1206):代理1家广东跨境电商。在ITC颁布GEO后的总统复核期内,为美国337调查案非应诉方客户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争取最大权益,包括美国海关(CBP)177裁决
· 美国337调查执行阶段应对有限排除令(GEO)(337-TA-1206):代理1家浙江制造商。在ITC颁布GEO后的总统复核期内,为美国337调查案非应诉方客户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争取最大权益,美国海关(CBP)177裁决
· 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相关程序:
就一项美国发明专利在PTAB提起专利授权后复审程序(PGR):代理5家中美企业,后该案以获得超出客户期待的和解结果提前撤诉
· 美国337调查执行阶段和解协议纠纷:
代理3位中国企业(美国亚马逊卖家),陈静律师全程负责与美国专利权人及其美国律师的英文谈判、涉案专利规避设计方案及英文和解协议起草与审核,最终以客户期望的条件达成和解,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在美国的合法权益
· 美国337调查执行阶段专利纠纷(涉及337调查主张专利的代表产品相关新专利):代理两位中国企业(美国亚马逊卖家以及美国线下商超供应商),为客户在筹备“黑五”之际及时成功恢复产品上架和正常经营。此案成功谈判是陈静律师凭借对美国法律、美国亚马逊规则和涉案专利的深刻理解,为客户取得专利争议谈判成功的又一起经典案例
· 美国亚马逊FBA并购业务:代理1位广东企业,为亚马逊头部卖家。为该客户与某美国公司之间关于收购客户FBA业务资产并购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美国亚马逊FBA并购业务:代理1位浙江企业,为亚马逊头部卖家。为该客户与某美国公司之间关于收购客户FBA业务资产并购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