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家话 | 家族信托“问题频发”,但信托工具仍然是家族财富传承“必选项”
发布日期:
2025-07-17



近期,知名家族子女财产纷争,导致的家族财富传承困局及某地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涉及的“家族信托被击穿”事件,为家族财富传承业务与高净值人群敲响警钟。反映了家族信托在实践中的复杂性与核心价值的矛盾统一。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创业者,由于认知问题,在家族财富传承规划上,总是会有一些“倔强”,会过于自信的认可自身家长式“人治安排”,而忽略甚至排斥合法合规有效性的“法律安排”。这个问题需要从中国传统思想的底层逻辑去考虑,同时也需要一到两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改变,也是从“血泪”教训中学习进步的过程。




一、家族信托“问题频发”的底层原因


家族信托在落地中出现的纠纷或争议,本质上是法律制度适配性、人性博弈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性的综合结果,而非工具本身的缺陷:

1. 境内外法律体系的不同,导致跨境财富传承安排的“冲突”

我国信托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如国内家族信托起步较晚,对“家族治理条款”“非资金类资产装入”等缺乏细化规定),导致条款执行时存在模糊地带。例如,股权装入信托后,管理权与受益权的划分若约定不清,易引发家族成员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另外,合法性财产来源的审核,家族信托计划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冲突解决方案,都是引发家族信托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以及跨境信托中,不同国家的税务、继承法律冲突(如CRS信息交换与美国遗产税的矛盾、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可能导致信托计划有效性等问题。

2. 家族内部的利益失衡

信托设立时,委托人(财富创造者)可能忽视受益人的真实需求(如年轻一代对创业资金的需求与信托“保守增值”条款的冲突),或因“一言堂”家长式思维的条款设计引发逆反及复杂家庭关系导致的利益纷争。同时受托人及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不足,可能导致资产配置失误或信息披露不及时及条款设计缺陷,引发受益人的信任危机。

3. 对“信托功能”的认知偏差

部分委托人将信托视为“万能工具”,期望同时实现“资产隔离、避税、控制权保留、代际传承”等多重目标,但忽视了目标之间的内在矛盾(如“绝对控制权”可能削弱“资产隔离”的法律效力)。


二、为何家族信托仍是“必选项”?


尽管境内家族信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家族信托在财富传承中的核心价值目前尚无其他工具可替代,这源于其独特的法律属性与系统性架构:

1. 不可替代的“风险隔离”功能

依据信托法,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固有财产,在委托人面临债务危机、婚姻破裂时,可最大限度保护家族核心资产(如企业股权、不动产)。这一功能是遗嘱、保险等工具无法实现的(如遗嘱继承的资产仍可能被用于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2. 有且只有家族信托,才能实现“跨代精准传承”的制度设计

信托条款可灵活约定受益人的分配条件(如“年满30岁且完成学业可领取创业资金”“婚姻存续期间每年领取生活费”),避免后代因“突然继承巨额财富”而丧失奋斗动力(即“富不过三代”的陷阱)。例如,洛克菲勒家族通过信托约定“受益人需证明自身职业成就方可获得大额分配”,实现了财富的代际传承。

3. 应对“复杂家族结构”的适应性

对于多子女、非婚生子女、家族企业股权分散等复杂场景,信托可通过“受益权分层”“投票权委托”等设计平衡各方利益。例如,通过“家族信托+控股公司”结构,既保障子女的经济收益,又将企业控制权集中于核心成员手中。

4. 全球化背景下的“资产统筹”能力  

跨境家族信托可整合分布在不同国家的资产(如海外房产、上市公司股票),通过统一的受托人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并通过税务筹划(如利用离岸地税收优惠)合法减少财富损耗。但是,在目前境内法律背景下,还是应当将境内与境外资产,相互独立进行财富传承安排。




三、从“问题频发”到“有效传承”,应当遵循家族信托的传承目的和家族价值体现,同时要依赖于专业人员的“专业设计+动态调整”,而非盲目设立。


1. 前置“家族共识”环节

设立前通过家族会议明确“传承目标”,如保障家族企业控制权与支持子女多元发展的平衡,让核心成员参与条款设计,如投票权分配、受益人资格认定,减少后续纠纷。

2. 选择“适配的受托人”

优先考虑具备“家族事务管理能力”的受托人(如同时掌握法律、税务、资产管理的复合型机构),而非仅关注“资金规模”。对超大型家族,可引入“保护人”制度(由家族元老或第三方专业人士或者机构担任),监督受托人行为,保障家族信托计划的合规有效运行。

3. 条款设计的“弹性与留白”

避免过于僵化的约定,可加入“信托修改条款”(如允许委托人或者保护人在特定条件下调整分配规则)或“应急机制”(如受益人遇重大疾病时提前支取资金),平衡“约束性”与“灵活性”。

4. 结合“工具组合”弥补短板

以家族信托为核心,搭配保险等金融产品或者工具、家族办公室(负责日常资产管理)、慈善信托(平衡财富传承与社会价值),形成“立体传承体系”。




总之,家族信托的“问题频发”,更多是“使用不当”的结果,而非工具本身的失效。在财富传承中,其核心价值(如:风险隔离、代际传承、复杂场景适配)目前仍是其他工具无法替代的。对于高净值家族而言,关键不在于“是否选择信托”,而在于“如何通过专业设计让信托与家族需求精准匹配”——这需要委托人放下“万能工具”的幻想,以“系统性架构与思维”看待传承,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突破“富不过三代”的中国财富传承的“魔咒”。


作者: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