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兰台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部“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下的制度革新与实务挑战”论坛成功举办,本次论坛邀请到多位国央企及金融机构嘉宾、资深律师、院校学者参加。论坛紧扣企业破产法修订多方向前沿内容,由兰台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部毛子熙律师主讲,围绕《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聚焦修法背景、制度革新、实务挑战与市场生态影响展开分享。本次活动通过线上直播与现场参与的方式同步进行,为企业界、破产法领域从业人士组建了一场学习交流的平台。
毛子熙 律师
毛子熙律师围绕《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新修的内容展开了一场详尽而又生动的讲解,毛律师剖析了《修订草案》当中重点修订的内容,所涉及的方面深刻反映了当前破产法律实务工作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为破产业务以后的进行和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随着《修订草案》的逐渐完备、逻辑性的不断增强,在法律层面对细节问题更加细致的把握,都会使得破产领域法律实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程序的衔接更加顺畅,保证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兰台高级合伙人周吉川律师进行了实务点评,认为破产法修订是一次重大的法律修订,对律师实务将产生深远影响。本次修法涉及破产团队曾讨论过的诸多问题,比如消费者购房债权是针对特定财产还是针对破产企业整体财产,这个问题在实践中非常具体、很难处理。这次修订草案第一百六十二条,在清偿顺位第二位列了“破产人所欠消费者维持生活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债权”。本条一旦付诸实施,将对破产实务产生深远影响。
姚晓敏 律师
兰台高级合伙人姚晓敏律师进行了总结发言。姚律师围绕今天论坛的主题和大家探讨了新法修订对破产法律实务的指引和启示,对未来不论是代表债权人一方还是破产管理人一方的律师都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时值岁序更迭、新元肇启,姚律师寄语全场,致以暖意殷殷的新年祝愿,并祝贺本次论坛圆满落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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