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二级律师,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及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第七届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西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拉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委员会委员。《西藏日报》《西藏商报》《中国律师》杂志和《中国律师》(《中国纪录片》)等媒体曾先后对其进行了采访报道。
白玛律师在金融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商事合规等民商事纠纷领域拥有超过40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在处理程序与法律关系繁复的重大疑难案件时展现了出众的业务能力与庭审表现。执业以来,白玛律师领导团队成功办理了诸多高标的额且影响广泛的商事纠纷案件,深得当地政府部门、央企、国企、金融机构以及大型民企的信赖与认可。
白玛律师曾于1992年、1995年、2009年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全区司法系统优秀党员”“优秀律师”;1995年被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授予嘉奖;1996年被司法部评为优秀律师;1999年被司法部评为第二届全国十佳律师;2000年被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被中华律师协会评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19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9年被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3年被拉萨仲裁委员会评为第五届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
秉持法治初心,扛起行业重任——兰台将持续践行行业使命,凝聚专业合力,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携手社会各界协同并进,以专业智慧护航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力量助推雪域高原法治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