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合辑
发布日期:
2023-10-2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伴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制定的《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逐步推进与落实,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仅以重拳整治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更出台了包括《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内的一系列具体制度,从股权管理、人员任职、关联交易、三会运作等角度,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工作,将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手段有效结合,切实提高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水平。近年来多家金融机构亦严格落实监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内部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监管规定的理解。

兰台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团队基于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所确立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体系,立足实践,对以信托公司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合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解读。本系列文章,围绕“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主题,针对信托公司法人治理总体思路、章程内容设置、三会组织及运作等问题,按照总、分篇共计十九篇文章细分详解,架构清晰、内容详实,以期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实践有所助益。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不同维度来解释,狭义的信托公司经营治理可以专指公司三会、董事会项下各专业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内部架构中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和制度建设安排,而广义的信托公司经营治理则在前述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公司展业过程中相关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与特定交易主体所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行为以及内外部行为规范、管理性规定等内容。聚焦本次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我们将主要以狭义的信托公司经营治理概念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扩展,进而将前述经营治理概念中的日常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更具象的解释为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本次系列文章中的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也将以信托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为核心,重点聚焦其中潜在的问题及处理思路和具体操作方式。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搭建——基础逻辑和外部监管环境(一)【内在逻辑与体系搭建路径】》

在本系列专题的开篇中,我们对本专题所涉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的界定方式进行明确,在这个系列专题里,我们将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界定为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进而重点分析阐述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搭建过程中涉及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问题。在对经营治理体系搭建过程中所涉及具体问题探讨前,我们首先从经营治理体系搭建的内在逻辑角度进行分析和考量,探究其搭建的动因和必要性,并对体系搭建的路径进行简要阐述。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搭建——基础逻辑和外部监管环境(二)【外部监管环境梳理和分析】》

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公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将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的监管体系架构由原混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向功能化、一体化监管体系发展。回溯过往,银保监会在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搭建的外部监管中承担重要角色。值此国务院机构改革之期,本文将对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的外部监管政策环境进行梳理,在信托行业整体面临转型压力的行情下,为信托公司如何在规范公司治理和业务转型突破取得平衡提供参考。同时,亦是对于分业监管时代,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监管的整体回顾。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公司章程篇(一)【章程制定的目的和基本逻辑】》

本篇文章将通过对信托公司章程的基本逻辑的思考和宏观探讨,进一步延伸出信托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信托公司章程制定的必要性和重点内容进行简要探析,以我们的视角思考和还原信托公司章程制定的背后逻辑。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公司章程篇(二)【章程基础框架及必备条款解析(上)】》

在前篇文章厘清章程制定目的和基本逻辑的基础上,如何妥善制定一个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内容完备且符合公司经营治理实际需要的章程也是每家公司着重考虑和关注的问题。从信托公司的视角来看,在章程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除应考虑《公司法》对于章程的基础要求外,还需兼顾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的特殊要求。除此之外,考虑到部分信托公司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实际情况,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样应作为信托公司在章程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的要点。因此,我们将通过对信托公司章程各个重点环节(要点)梳理的方式,顺着公司章程的脉络,对信托公司章程的基础框架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所规定的、必须落实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梳理和解析,以期厘清信托公司章程制定和完善过程中所需考虑的基本要求和思路。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公司章程篇(二)【章程基础框架及必备条款解析(中)】》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着重就信托公司章程中所涉及的总则、党组织条款、股权管理条款的监管核心要求及内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本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着眼于信托公司法人治理工作中较为重要的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关部分。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公司章程篇(二)【章程基础框架及必备条款解析(下)】》

本系列前两篇中,我们已就信托公司法人治理工作中较为重要的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关部分的监管核心要求及内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本篇,我们将重点着眼于监事及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章程其他必备条款内容的梳理和分析。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股东篇(一)【股东监管逻辑及资质要求】》

从实践情况来看,稳定的股权结构和健康的股东关系可以对信托公司的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反之亦然。因此,本篇,我们单独将信托公司股东相关内容进行专门列示和分析,并结合当下信托公司股东基本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信托公司股东的资质、权利义务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股东篇(二)【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保险机构股东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存在违规持有股权、股权结构不清晰、入股资金不符合要求、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利等乱象,为保护信托公司、信托当事人等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出台规范信托公司股东股权的系列规定,对股东行为进行约束,对股东资质加强审查。本文聚焦于信托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重点内容,以促进信托公司股东规范行权、合理参与信托公司经营治理。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股东篇(三)【股东的法律责任】》

既往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执法实践经验表明,不受约束的股东行为容易引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随着近年来金融监管的强度不断上升,信托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愈发严格。信托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区分为《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股东责任和金融监管要求的特别股东责任。信托公司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强化股东责任,对股东行为进行约束。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股东会篇(一)【股东会的行权依据和职权范围】》

对于设置股东会的企业而言,股东会作为权力配置的核心机构,是股东合法、有效行权的路径之一。股东会系形成公司意思、体现股东意志的权力机构,其职权范围直接影响着公司运行的稳定和治理水平与所有者的权利。本系列文章,着眼信托公司股东会,意在立足股东会在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分析,重点厘清其行权依据和职权范围,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会议记录保存、议事规则等要点,并就实际操作有关问题提出可操作建议。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股东会篇(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要点与合规建议】》

股东会是信托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保障股东公平参与公司经营治理的关键。前篇讨论了信托公司股东会的行权依据与职权范围,旨在解决信托公司股东会权利基础来源以及权利内容的问题。本篇在前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在信托公司经营治理实务中,信托公司股东会如何具体、正当行使权利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解读信托公司股东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中的关键要点并结合司法实践有关争议案例提出合规建议,以飨读者。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股东会篇(三)【股东会议事规则条款安排和操作建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一般是指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包括制定依据、股东会职权、股东会的会议频率(定期和临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主体和程序要求、表决权行使的有关规定(对于一般事项和特殊事项)、决议、授权规则、提案规则、会议表决、会议记录等内容的总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配套附件一般和《公司章程》同步进行制定及修订。就信托公司来说,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主要见于《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及《信托公司治理指引》。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董事篇(一)【董事分类、任职资格要求与选举程序解析】》

根据金融监管要求,担任信托公司董事应当具备特定资格,不同类别的董事存在特别任职资格要求,在公司内部程序上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选举程序,在公司外部程序上需要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核准/备案,本文拟就信托公司的董事分类、任职资格以及选举程序等问题进行解析,以飨读者。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董事篇(二)【董事的权利及权利的边界和限制】》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董事存在违规行为/不作为,监管部门出台规范信托公司董事的系列规定,对董事行为进行约束。本文聚焦于信托公司董事权利及权利边界和限制的重点内容,以促进信托公司董事规范行权、合规治理经营。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董事篇(三)【董事的义务和禁止性行为】》

近年来,监管机关对于信托公司董事履职不尽责或履职违规的处罚力度空前之大,为防范信托公司董事履职相关风险,本文拟就信托公司董事的义务及禁止性行为进行详细解析,以促进信托公司董事合规履职。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董事会篇》

本篇文章,我们着眼信托公司董事会,意在立足董事会在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分析,重点厘清董事会组成及其行权依据和职权范围,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会议记录保存、议事规则等要点,并就实际操作有关问题提出可操作建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机构在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监事篇》

监事作为信托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肩负着监督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声誉等重要职责。信托公司监事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监事的任职资格根据信托公司本身的性质以及监事类型存在不同要求。本文将通过对监事的任职资格及选举方式等内容进行梳理,并对监事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全面解析,以帮助监事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信托公司公司治理的健康发展。


《金融·看法 | 信托公司经营治理系列专题之一: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的搭建——监事会篇》

信托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监督和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的重任。本文我们着眼于信托公司监事会在信托公司经营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分析,探讨信托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