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 | 庭审发问,致胜利器
发布日期:
2025-10-20

今年我们有几个重要案件取得理想的胜诉结果,得益于在庭审中的发问。所以,今天想给大家交流一下庭审发问的问题。庭审发问往往是法官主导,就某些事实问题询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但法官的问题往往是法官在庭审中想要了解的事实情况。由于时间或其他原因,法官审理案件时,对案件事实情况的了解可能并不全面,尤其是对于关键事实也并不一定能够全部捕捉到。在取得法官允许后,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互相发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代理人往往忽略了这一重要环节。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当庭的问答,可以帮助法官更详细的了解事实情况,把握关键证据。甚至,庭审发问有时候能够决定一个案件的走向。

庭审发问对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

1. 可以澄清关键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向乙公司发问:“你们声称货物不符合规格,那具体是依据什么标准进行检测判断的呢?”这个问题直接指向了争议的核心事实部分。通过乙公司的回答,就能明确其所谓的货物不符合规格到底是基于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还是其他自行认定的标准。如果乙公司无法清晰准确地说明检测依据的合理标准,那么其主张货物质量有问题的说法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有助于法庭更准确地还原事实真相,了解真实的货物质量状况,避免因模糊不清的质量争议陷入判断困境。

2. 能够揭露矛盾焦点

乙公司在答辩状中表示货物在刚收到时就发现有明显外观瑕疵,不符合约定。而甲公司律师当庭询问乙公司诉讼代理人:“在你们当时签收货物的记录单上,是否有注明货物存在外观瑕疵的相关情况呢?”如果对方回答签收记录单上并无此类注明,这就暴露出了乙公司陈述中的薄弱之处,其无法证明货物是在刚收到就发现了外观瑕疵,还是在后来使用中发现或使用中不当操作造成的。通过这样的当庭发问,能让对方问题暴露在法庭之上,使得法官更容易甄别对方不合理的诉求,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3. 对证据薄弱环节进行攻击

甲公司提交了一份货物出厂时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作为证据,证明交付的货物本身是合格的。乙公司对此证据提出质疑,认为检测报告可能存在造假等情况。此时,甲公司律师当庭向乙公司发问:“你们既然质疑检测报告真实性,那是否有对同批次货物按照相同检测项目另行找专业机构检测呢?”如果乙公司没有做过这样的检测,只是单纯质疑,那其对该证据的质疑力度就会减弱,法庭也能更合理地判断甲公司证据的证明力。通过这样的发问,能够对双方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关键方面进行核实,辅助法庭判断哪些证据可以采信,对于法官形成内心确信非常重要。

4. 引导法庭关注己方关切

甲公司希望法庭重点关注合同中关于货物验收期限的条款,因为乙公司提出质量问题时已经超出了约定的验收期限。甲公司律师可以当庭向乙公司发问:“你们在超过合同约定验收期限后才反馈质量问题,那按照合同约定,是否应视为你们已经认可货物质量符合约定了呢?”这样的问题能够引导法庭将审理重点聚焦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方面,促使法官在后续的审理和判断中着重考虑这一关键要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衡量双方的权利义务,让庭审朝着对己方有利的方向发展,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在法庭开庭中当庭提出问题、向对方发问是非常重要的诉讼策略,它能从多个方面助力己方清晰呈现事实、反驳对方不合理主张、推动庭审有序且公正地进行,对案件最终的审理结果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当庭发问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当庭发问基于代理人对事实问题和相关法律的熟悉了解和清晰把握,能够及时发现对方陈述的问题所在。首先,在庭前要多大量的工作,多与当事人沟通,对于案件事实情况不仅要听当事人讲,还要看案件材料。材料反映的事实,更为可靠。如果案件材料上的情况与当事人陈述不一致,则要当事人解释清楚。对于案件事实的把握,代理人思维中要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案件过程,并且要有合理的逻辑支撑。其次,在庭审过程中,代理人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对方陈述事实过程中,哪些地方不对,哪些地方不合理,都要做好记录。这就是代理案件应该有两个出庭律师的缘由。一个律师主要讲己方准备好的各种观点和证据,另一位律师可以将重点放在对方陈述和观点反驳上。这样配合起来,庭审效果就好很多。具体来讲,庭审发问应该提前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案件核心关键事实准备问题

在庭审前,要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梳理,通过研究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所在,进而确定与之紧密相关的关键事实。

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核心争议可能在于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以及买方是否按时支付货款。那么像货物交付时的实际质量状况、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等就是关键事实。

又如在交通事故纠纷中,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核心争议,关键事实便涉及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的行驶状态(速度、方向、是否违规变道等)、交通信号灯情况、驾驶员的行为(是否酒驾、疲劳驾驶等)。

其他关键事实,包括时间节点相关的问题,双方当事人采取的行为等对构筑己方有利事实的节点和环节。

(二)针对证据情况准备相关问题

首先,关于证据真实性核实。比如对方拿出一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你发现检测报告鉴定人员或鉴定程序存在问题,则在庭审中可问:“这份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你方是否能提供其资质证明呢?”对证据真实性进行质疑和核实,防止对方用虚假证据误导法庭。关于证据的相关规定要熟悉,在法庭上熟练应用。

其次,对于证据来源要多留意,尤其是涉外案件证据材料。要是对方提交了一份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可当庭发问:“这份证人证言是在什么情况下取得的?是证人主动提供,还是你方去引导其撰写的呢?”弄清楚证据来源,有助于判断其可信度和合法性。如果是在境外形成的证据,则需要相关的公证认证程序,否则可以否认其真实性,从而让对方失去获得胜诉的基本证据支持。

在前几年代理的一起遗产继承案件中,对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份虚假遗嘱,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我方要求鉴定,但因检材和比对材料问题使得鉴定无法进行。在最后一次开庭时,我方要求对方保存这份关键证据的证人出庭作证,并对其进行发问。我们要求其陈述拿到遗嘱的时间和当时的情况,结果该证人陈述的关键事实和时间节点与我方未出示的证据产生明显矛盾,我们补充提交证据后,法院核实情况后,对其提交的遗嘱不予采信。

(三)针对法律适用和合同解读方面的问题

1. 法律条款理解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对方依据某条劳动法律法规主张权益,可问:“你对这条法律规定里的‘合理情形’是如何理解并认定适用于本案的呢?”了解对方对法律条款的解读,同时也能让法庭更清晰地看到双方在法律适用理解上的差异,以便做出准确判断。

2. 合同条款解读

以租赁合同纠纷为例,问对方:“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的递增方式,你方现在提出的租金调整方案是如何与该条款相符的呢?”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追问,看对方是否遵循了约定,也促使法庭依据合同约定来判定是非对错。

(四)关于行为动机和主观目的方面的问题

行为动机属于主观思维范畴,不可能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但其行为动机总是通过行为体现。通过行为的分析和判断,可以推断行为人背后的动机。这在诉讼中属于比较难以掌握的庭审发问,需要发问者具备较高的技巧和庭审把控能力。比如在名誉权侵权纠纷中,对方在网络上发布了诸多有损我方形象的文字,则在庭审中可问对方:“你发布那些言论的时候,是否知悉这些言论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影响?”对方不管是否认还是承认,可以继续问对方:“你出于什么动机去那样描述我方当事人的,有没有主观故意损害我名誉的意图呢?”这个问题对方正面回答会非常容易暴露其主观动机,不正面回答则可以给法官极强的心理暗示。正确的庭审发问,可以探寻对方行为背后的动机,有助于分析其侵权的主观过错程度,辅助法庭认定责任归属。

律师在庭审发问中的一些技巧

(一)知己知彼、精心准备问题

1. 梳理案件焦点。律师需要提前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明确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是什么。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要确定是围绕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认定,还是合同条款的解释等方面存在争议,然后围绕这些焦点来设计相应的发问内容,确保所提问题都紧密关联案件关键所在,有助于推动庭审朝着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2.预测对方回答。在准备问题时,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可能给出的答案,并针对不同回答准备好后续的追问。比如在侵权纠纷中,问对方“当时你是否看到了原告的具体行为”,如果对方回答“看到了”,那后续就要准备追问“那你看到的具体行为内容是什么,和你主张的侵权行为如何对应”;如果对方回答“没看到”,则可以接着问“既然没看到,你凭什么认定原告存在侵权行为呢”。

(二)谦逊低调、营造良好的发问氛围

1. 保持礼貌和专业。始终以礼貌、平和且专业的态度进行发问,避免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挑衅性的语言。例如用“请问您……”“请您解释一下……”等表述开头,这样不仅展现出律师的职业素养,也能给法官留下好印象,同时减少对方产生抵触情绪而故意不配合回答的情况,更有利于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有的律师在法庭上咄咄逼人,看似气势上压倒了对方,实则不一定能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2. 控制语速和语调。发问时语速适中,让对方能够清晰听懂问题内容,也便于书记员准确记录。语调要有起有伏,对于关键问题适当加重语气,起到强调作用,引导对方重视并认真思考回答,但又不能过于夸张,以免显得刻意或不专业。

(三)环环相扣、运用逻辑引导

1. 问题的连贯性。设计问题时要遵循一定的逻辑顺序,让一组问题层层递进。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先问证人“案发当时你在什么位置”,得到回答后接着问“从你所在的位置,能否清楚看到嫌疑人的行为”,再进一步问“那你看到的嫌疑人具体做了什么动作”,通过这样连贯且逐步深入的问题,引导证人完整、准确地还原案件现场情况,构建起清晰的事实链条。

2. 运用逻辑陷阱。有时候可以巧妙设置逻辑陷阱,让对方在回答中暴露出矛盾或不合理之处。例如在合同纠纷中,问对方“你方声称一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那合同里约定的质量检验环节,你方具体是怎么做的?”,如果对方之前说过没做过质量检验相关工作,那这个问题就能让其陷入两难境地,使其之前主张严格按合同执行的说法站不住脚。

(四)随机应变、灵活调整策略

1. 根据庭审情况应变。庭审过程中情况随时可能变化,对方的回答、法官的态度以及新出现的证据等都会影响发问方向。律师要敏锐观察这些变化,及时调整发问内容和重点。比如原本准备重点追问对方关于证据来源的问题,但对方在回答其他问题时已经主动清晰说明了证据来源,那就要迅速更换追问的角度,改为核实证据的真实性等其他方面。在庭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补充提问。尽量不要直接否定对方,而是让对方在陈述的基础上,自行暴露问题所在。在关键的时候,律师可以简短评论几句,直接指出对方矛盾之处,但不要讲的太多。有时候,对方代理人或当事人可以避而不答,或者环顾左右而言它,这个时候律师可以提醒对方,直接回答我方问题,不要兜圈子。

2. 把握好发问时机。要找准合适的时机进行发问,避免在不恰当的时候强行插入问题。例如当法官正在引导双方就某一重要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阐述时,不要急于去问一些事实细节方面的问题,等这一环节结束或者法官示意可以发问了,再适时提出自己的问题,确保发问能得到充分关注且符合庭审的节奏。

(五)简明扼要、注重问题的简洁性。

所提问题要简洁明了,能简则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晦涩的语言结构和模棱两可的语言。例如不要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相关规定,你方当时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是基于何种考量而拒绝履行的呢”,而应改为“当时你方没履行义务,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拒绝履行的呢”,确保对方能迅速理解问题并给出回应,同时也便于庭审高效进行。

总之,巧妙、合理地运用庭审发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象以及庭审节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并灵活调整发问问题,就能有效提高开庭发问的效果,更好地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庭审朝着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作者:孙宏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