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托行业而言,2025年注定也是值得记忆的一年,我们通过对年内行业重大事件的梳理,从行业整体角度回顾这一年信托行业的若干重大事件。
(一)信托行业顶层制度的重塑
对于信托行业而言,过往一直面临着核心监管规定颁布时间过久,除《信托法》外缺少高效力层级文件规范等问题,在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2023年《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出台后,原有信托核心文件与现有业务模式存在更多不匹配的情况。
年内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文也让信托行业多了一个效力层级为行政法规层级的政策文件。意见中对于信托行业的发展和定位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设定了2029年和2035年行业发展的两个节点性目标。
4月,金融监管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对原有2007年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作出重大修订,也对信托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经营等提出新的要求。10月,金融监管总局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系在原有《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核心的一系列资金信托业务监管规定基础上,结合最新信托分类要求所调整的管理办法,专门针对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进行规范化要求。
对于信托行业而言,传统信托业务的核心监管体系以原有“一法三规”(2001年《信托法》、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10年《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为基础,在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行业都分业监管走向混业监管,2023年《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分类由传统多种模式分类角度调整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2025年,两份顶层文件的出台及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行业正从旧秩序逐步走向新秩序。
(二)行业内信托公司风险化解持续推进
2025年,行业内多家信托公司风险化解工作持续推进:
3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四川信托重整程序,四川信托正式脱离破产程序,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4月,中航信托公告与建信信托、国投泰康信托签订《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两家信托公司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同月,中航信托穿透大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退市。中航信托继2023年中融信托、2024年民生信托后又一家委托同业提供日常经营管理服务的信托公司。
8月,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四川信托变更96.8020%股权,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作为大股东持有58.6278%股权。
10月,大连监管局批复同意华信信托进入破产程序。华信信托成为自新华信托、四川信托后又一家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托公司。
11月,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四川信托正式更名为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
12月,四川监管局对四川天府信托12名高级管理人员(含兼任)任职资格批复核准,具体包括董事(含董事长、独立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至此,四川天府信托在年内完成更名及高管调整。
12月的最后一天,新时代信托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也是新时代信托股权第三次挂牌转让,作为曾经的高风险信托公司,在完成公司风险化解后,也寻求通过市场化股权转让方式重新恢复正常经营。
(三)各地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
2024年12月,北京首先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试点,为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提供制度依据。2025年间,上海、广州、厦门、天津、江苏(南京、苏州)、东莞先后发布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通知文件,不动产信托业务所涉信托财产登记的试点工作在各地开始推广。经简要梳理,各地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