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网接入协议的法律分析
电网接入协议是风电项目持续产生电费收入的法律依据,是所有收益性分析的前提。审查重点包括:
1.接入点与接入容量的一致性
接网协议记载的接入点位置、接入电压等级、核定接入容量,须与项目实际并网情况一致。若项目扩容建设导致实际发电容量超过接网协议约定的接入容量,须核查电网企业是否已通过补充协议或新协议确认扩容接入,否则超出容量的发电量可能处于“灰色”上网状态,电费收益权的法律基础存疑。
2.并网运行证书的取得与有效性
发电业务许可证(对于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并网调度协议须齐全有效;须核查并网许可的审批机构是否为法定主管部门,以及在历次股权转让中是否办理了必要的权利人变更。
3.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合同依据
若项目主张享有保障性收购电量,须核查该主张的合同依据——是否存在主管部门的书面确认文件或电网企业的确认函,还是仅依赖政策文件的一般性表述。合同层面的保障性收购承诺,与政策层面的保障性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存在本质差异,前者对买方的法律保护力度更强。
4.购售电合同的定价机制与期限
须详细梳理购售电合同中的电价条款——适用固定标杆电价、竞争性配置价格还是市场化交易价格;合同期限及续签安排;以及在136号文框架下,该合同约定的电价与机制电价差价结算规则之间的衔接方式。若合同存在歧义或与新政策框架存在冲突,须评估解释分歧被激活的可能性及其对收益预测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合规核查
1.环评审批与实际建设的一致性
环评报告批复的项目范围、规模、建设内容,须与实际建设情况比对。常见瑕疵包括:项目在建设期间调整风机位置,导致实际建设超出环评批准范围(“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须核查是否已办理环评变更手续。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7年环保部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将验收主体由环保主管部门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但信息公示要求更为严格。须核查项目是否已完成自主验收并完成信息公示,若项目建于2017年之前,须核查是否已取得原主管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书。
(三)安全生产合规核查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风电企业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须核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历次年度达标审查是否存在不合格记录。
2.特种设备与作业人员资质
风电项目中的起重设备(用于风机维护的吊装设备)须取得特种设备注册证书,相关操作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涉及电气作业的技术人员须取得相应电气资质证书。上述证书的有效性核查,是运营合规性的基础要素。
3.历史安全事故记录
需核查项目运营期间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是否受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改,以及相关整改事项是否已完成。安全事故记录不仅影响保险续约,还可能在地方监管部门审查与项目相关的许可续期或变更事项时构成阻碍。
(四)税务合规性核查
须委托税务顾问进行专项核查,重点包括:增值税(特别是项目建设期的进项税额抵扣处理是否规范)、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优惠、新能源税收优惠的享受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房产税(风机及升压站的应税认定在各地存在差异,须核查是否存在欠缴风险)、城镇土地使用税(用地类型的认定直接影响税率,历史上用地类型认定混乱的项目存在补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