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两项编码固定项目身份
第一项是投资项目代码,由在线平台在项目申报时生成,用于串联项目建设周期内的核准备案、审批监管和工程实施信息。第二项是建档立卡项目编码,在项目并网后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生成,作为项目在能源信息体系中的全生命周期身份识别代码。7号文要求分布式光伏在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集中式光伏则依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建档立卡。两项编码生成阶段和证明对象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未并网项目以投资项目代码为主线,核对备案、用地生态、接入和建设资料;已并网项目还要建立两码对应关系,将并网、计量、结算、建档和绿证数据接回同一备案项目。两码无法对应时,应先查明是历史系统迁移、项目合并拆分或信息录入问题,还是不同项目之间借用材料,再决定能否通过主管部门和电网系统更正。
(二)以五张表交叉核对
编码能够定位项目,但不能替代事实核验。尽调底稿至少应形成五张可追溯的对照表,所有差异均注明证据来源、解释主体和处理状态。
主体沿革表:记录资源取得主体、备案项目法人、项目公司、历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网申请主体、市场注册主体、建档主体和收款主体,并标明每次变化的依据与生效时间。
容量口径表:分别列示年度开发建设规模、备案交流侧容量、组件直流侧容量、接入容量、实际建设交流侧容量、并网验收容量、营销系统容量、结算容量和建档立卡容量。
时间节点表:按日记录备案、接入申请与回复、开工、各批次并网、全容量并网、验收、市场注册、建档立卡和首次绿证核发,以判断政策适用和收益起算。
文件链条表:核对备案、用地生态、接入、设计采购、工程验收、调度、交易结算、融资等文件是否指向同一项目代码、主体、场址和容量。
变更确认表:逐项记录项目法人、股权或控制权、容量、接入点、上网模式等变化,列明是否触发备案修改、主管部门告知、电网复核、融资方同意以及合同重签。
(三)以六项一致形成结论
五张表完成后,尽调结论应回到六项一致。这里的一致并非要求所有数字和名称完全相同;只要差异有合法原因和可执行的闭合路径,即可视为一致。
主体一致:备案项目法人、并网和调度主体、市场注册主体、建档立卡项目业主、购售电合同主体及收款主体能够连续衔接。
代码一致:投资项目代码贯穿建设期资料,建档立卡项目编码能够反向对应同一备案项目,不存在借用其他批次或场址编码。
场址一致:备案建设地点、用地红线、接入方案、竣工图和实际坐标能够叠合,名称差异不掩盖场址变化。
容量一致:直流侧与交流侧口径分开列示,备案、接入、建设、验收、营销、结算和建档容量的差异均有文件解释。
接入一致:接入点、电压等级、产权分界、送出工程责任、并网条件和调度关系与接入系统方案回复及后续协议一致。
收益一致:电费、机制收益(如适用)、绿证、补贴及其他环境权益能够归入项目公司控制的账户。依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能发资质规〔2025〕107号),项目完成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股权收购中项目公司主体未变的,重点在于完成账号、管理员、数字证书、印鉴、收款权限和历史数据的交接,而不是“转移”绿证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