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之后,栏目将从案卷中常见的一张函、一份签证、一处空白或一笔付款出发,逐项讨论工程价款如何确定、到期与受偿。
01 固定总价合同范围变动后的工程款扣减认定
从范围收回、未实施、材料到场和另行施工谈固定总价的扣减边界。
02 工程签证缺失情形下工程量的证明规则与实务路径
围绕现场指令、往来函件、验收和使用记录,寻找可以相互印证的工程事实。
03 工程验收资料签章瑕疵对付款条件的法律影响
区分工程质量事实、合同约定的证明方式与付款条件。
04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范围确定、依据审查与质证规则
讨论鉴定申请的范围界定、鉴定依据的审查标准及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
05 工程结算书送达后的异议期限与沉默效力认定
讨论送达、答复期限、异议内容、结算协议与鉴定边界。
06 固定总价合同人工费与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调价规则
《建工解释(二)》第九条确立的“固定价格原则上不调”规则、《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的例外门槛、约定调价公式与风险幅度条款的解释与起草要点。
07 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签订后房产未过户的工程款请求权认定
以物抵债协议项下新旧债务的关系(新债清偿还是债务更新)、房产未过户时承包人能否回头主张工程款、折价或变价处理。
08 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金调减中的损失举证规则
从付款节点、资金占用和下游责任梳理违约金调减的举证。
09 新解释框架下实际施工人的诉权配置与路径选择
结合《建工解释(二)》,辨析合同请求、代位权及规则的时间效力。
10 政府补贴、代建与债务加入
从多方协议的措辞和履行方式识别第三人履行与共同债务。
1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实现与执行路径
把工程对象、价款范围、权利期间和财产线索一并带入诉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