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26年8月28日公布)第2、3、17、18、53、65、92、106、126、156、167—169、170、183、201条。
〔2〕《企业破产法》(2006年通过)第92条第三款;
〔3〕《民法典》第700条、第1064条。
〔4〕《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第23条、第54条、第88条。
〔5〕《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1年3月1日施行)第14、36、95—103、167条。
〔6〕王欣新:《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总则“部分评析》,载《人民法院报》2025年10月30日第8版。
〔7〕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呼某个人破产清算案,(2021)粤03破417号(个11)之四民事裁定书(2025年11月25日);南方之星公司与黄某、罗某实质合并重整案,2025年11月19日裁定合并、12月24日批准计划。
〔8〕《深圳个人破产:五百多个家庭的债务救赎与人生转弯》,南方日报,2025年8月27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