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合规制度体系
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进行相关培训
根据《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培训范围、内容和时长等如下:
一是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培训范围为: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
二是培训内容包括:(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此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企业还应当对新上岗位、每年再培训,以及复岗等从业人员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长。
同时,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三)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评估、检测和告知等
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三条的相关要求,工贸企业应当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的辨识、评估、检测和告知等义务:
1.辨识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2.评估作业环境,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3.告知作业风险和应对措施。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4.检测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二是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三是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四是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五是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六是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七是经过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八是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四)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明确作业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根据《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主体责任:
1.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2.作业要求。一是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二是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三是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四是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五是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六是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3.应急处置。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事故救援。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五)规范对外委单位的管理
《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1] 应急管理部 《督促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推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 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https://www.mem.gov.cn/xw/yjglbgzdt/202103/t20210326_382087.shtml
作者:杨敬、刘圆圆